《民法學》22春平時作業(yè)3-00001
試卷總分:100 得分:100
一、單選題 (共 10 道試題,共 40 分)
1.大龍商貿有限公司從自有資產中分出100萬元,設立一新公司,此行為屬于法人的( )
A.分立
B.解散
C.創(chuàng)設新法人
D.潛逃資金
2.甲公司因業(yè)務發(fā)展分立成丙公司和丁公司,雙方約定原欠乙公司一百萬元債務由丙公司負責償還。后因丙公司無力償還,發(fā)生糾紛。依法該筆債務應如何償還?( )
A.由丙公司償還
B.由丁公司償還
C.由丙公司和丁公司負連帶責任
D.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償還負按份責任。
3.甲與乙訂立空調購銷預約,甲支付5萬元,并約定,甲若半年內不與乙簽訂正式的購銷合同,甲即喪失5萬元。反之,若乙半年內不與甲簽訂正式購銷合同,則應向甲雙倍返還5萬元。此時,甲所支付的5萬元是( )
A.證約定金
B.預付款
C.違約定金
D.解約定金
4.甲村公民孫某,將其戶口從甲村遷出,欲落到乙村,還未落到乙村,經(jīng)朋友勸說,往深圳打工。深圳打工十個月,因工地上出現(xiàn)事故受傷,被送往北京某大醫(yī)院治療已達1年零4個月。依法孫某應以( )為住所地。
A.甲村
B.乙村
C.深圳
D.北京。
5.對合同的內容當事人可自由協(xié)商,這體現(xiàn)了民法的( )
A.平等原則
B.私法自治原則
C.公平原則
D.誠實信用原則
6.下列有關民事法律關系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
A.民事法律關系屬于思想的社會關系
B.民事法律關系需具備主體、內容與客體三個要素
C.民事法律關系只能因合法行為而產生
D.民事法律關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體之間
7.王某向某建材廠訂購二萬塊磚.并預先付款,約定于一周后取磚。誰知一周后.建材廠分為磚廠和水泥廠.王某遂到磚廠取磚,但遭拒絕.而水泥廠又無磚可供,于是涉訟。此案應判()
A.磚廠獨自承擔責任
B.水泥廠獨自承擔責任
C.磚廠和水泥廠共同承擔責任
D.磚廠和水泥廠共同的上級主管機關責任
8.有關留置權,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承運人為取得運費對承運的扶貧物資可行使留置權
B.保管人為取得保管費對保管的救災物資可行使留置權
C.加工人為取得加工費對加工物可行使留置權
D.財產的侵占人因對該財產支付了修理費,所有人未支付修理費的情況下,侵占人可行使留置權
9.下列屬于所有權的傳來取得方式的是()
A.添附
B.先占
C.贈與
D.沒收。
10.下列現(xiàn)象中,違反民法平等原則的是( )
A.甲公民(年滿25周歲)可以結婚,而乙公民(13周歲)不能結婚
B.甲公司(經(jīng)登記為綜合類證券公司)可以從事證券經(jīng)紀業(yè)務,而乙公司(登記為房地產公司)則不能從事證券經(jīng)紀業(yè)務
C.國家稅務機關可以在稅收征收法律關系中使用強制手段,無視納稅人的意志而依法進行稅收征收
D.某市合同管理干部認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標投標中,市委領導的親戚具有優(yōu)先的訂立合同的權利。
二、多選題 (共 5 道試題,共 20 分)
11.根據(jù)《民法通則》規(guī)定,對未成年人擔任監(jiān)護人有爭議的,由_______在近親屬中指定
A.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單位
B.未成年人住所地居委會,村委會
C.人民法院
D.民政部門
12.甲、乙、丙、丁分別購買了某住宅樓(共四層)的一至四層住宅,并各自辦理了房產證。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甲、乙、丙、丁有權分享該住宅樓的外墻廣告收入
B.一層住戶甲對三、四層間樓板不享有民事權利
C..若甲出賣其住宅,乙、丙、丁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
D.如四層住戶丁欲在樓頂建一花圃,須得到甲、乙、丙同意
13.抵押權的性質為( )
A.支配權
B.請求權
C.絕對權
D.相對權
14.下列不能成為所有權客體的有( )
A.日月星辰
B.一項新產品的發(fā)明專利
C.病人的假肢
D.人的眼角膜。
15.保證的消滅有( )
A.主債被確認為無效
B.保證合同被確認為無效
C.保證合同的解除
D.保證人不同意為新更換的債務人擔保的。
三、判斷題 (共 10 道試題,共 40 分)
16.我國民法通則確認無過錯責任原則為一般侵權責任歸責原則。
17.物權是支配權,債權是請求權。
18.一方擅自堵塞或者獨占自然流水,影響他方正常生產、生活的,他方有權請求排除妨礙。
19.甲父對甲(8歲)的行為應承擔監(jiān)護責任,該監(jiān)護責任的性質是過錯責任。
20.違約的損害賠償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取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為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
21.善意占有就是合法占有。
22.物權是支配權,債權是請求權。
23.我國繼承法規(guī)定,男女繼承人的繼承權平等。
24.公民死亡后,其人身權益不再受到保護。
25.所有的權利主體都是特定的,而義務主體是否特定因權利性質有所不同。